2021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颁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0号),《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正式面向社会颁布施行。在充分考虑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客观反映智能制造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为目标,对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专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2021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印发《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73号),决定启动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组织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
2021年10月,为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71号)。计划在2021年至2030年,围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该项目主要面向有意或正在从事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人员,以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为基础,依托纳入目录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认证制度。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56 号)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